客户起诉银行要求消除其欠款记录,银行称卡已寄出被激活
客户办了信用卡,蹊跷的是自己没收到卡,卡片却被激活消费了1.4万余元。银行表示卡片按地址寄出并被电话激活。客户则将银行起诉,要求消除他的欠款记录,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。昨日,此案在法院开庭。
客户:没收到卡却“被消费”
张博是一家公司的老板,今年1月中旬,某银行武汉分行一名工作人员到他的公司办理信用卡。当时,他和其他多名同事都填写了申请表。最后,包括张博在内只有3人获批。
张博诉称,2月7日下午2时53分,远在河北老家的他,收到银行方面发来的信息。信息中称,他的手机号被更改,他的信用卡消费欠款1.4万余元,若不是本人,请致电银行客服。
“我没有收到卡,怎么可能消费呢?”张博感觉蹊跷,随即致电银行客服。“经过多次查询后,客服人员告诉我,卡是当天下午2时55分激活的,2时57分在江汉区一服装批发市场消费的。”
张博说,他1月21日至3月7日根本不在武汉,也没有收到银行寄来的信用卡。张博的父亲和朋友,也当庭予以证实。
“和银行协商不成,我去报案警方说不够立案标准,建议跟银行交涉。”为此,张博将银行起诉,要求确认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,消除他的欠款记录,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。
银行:信用卡已被电话激活
针对张博的起诉,银行方面答辩称,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。
银行的代理人说,张博确实在该行办理了信用卡,卡片已经按照张博留下的地址寄出,张博没有证据证明他没有收到信用卡,该卡已经通过电话激活并消费都是事实。
该行一同应诉的工作人员告诉法官,通过电话激活该行的信用卡,可以不使用申请表上留下的电话,只要答对申请表上身份证信息、家庭住址、电话号码等90%以上的资料,银行就可以为其激活卡片,并称有时候并不需要告诉信用卡账号。
鉴于银行方面提供的视听资料无法播放,张博也还要补充证据,法官将择日宣布再次开庭。